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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偷子26年还回不成器儿子,亲妈怒怼:这是甩包袱。对此事你怎么评价?

保姆偷子26年还回不成器儿子,亲妈怒怼:这是甩包袱。对此事你怎么评价?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孩子被抱走26年,26年后亲生孩子被送回,却让亲生母亲陷入一片混沌,所有人的人生都将重写,这是一个因拐卖造成的悲剧。

接下来作为亲生母亲的朱晓娟,面对27岁的亲生孩子和22年前找到的“亲生孩子”,要做而且必须做的事情就是追责:

1、追究22年前河南高院亲子鉴定书造假的责任。

2、追究27岁亲生儿子“母亲”何小平的拐卖儿童罪。

3、以及现在满身毛病,不求上进亲生儿子的教育和改变。

保姆偷子26年还回不成器儿子,亲妈怒怼:这是甩包袱。对此事你怎么评价?

26年前,也就是1992年6月3日,南充保姆何小平进入重庆解放碑朱晓娟的家做保姆,7天后抱走刚1岁多的刘金心。

保姆偷子26年还回不成器儿子,亲妈怒怼:这是甩包袱。对此事你怎么评价?

孩子丢失对朱晓娟造成的伤害不言而喻,朱晓娟夫妇疯了一样到处找孩子,在全国各大城市张贴寻人启事。

最后在1996年河南高院的一纸亲子鉴定书之下,找到了“亲生孩子”程俊齐,小名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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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娟面对失而复得的程俊齐,整整高兴了22年,时间飞逝,孩子长到了1米8几大个,曾经也怀疑过是不是找错了,但也不愿意再去多想。

没想到这一去,来到了2018年1月,恨疯了的保姆何小平竟然回来了,带着朱晓娟的亲生孩子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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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可是朱晓娟却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

一是22年前河南高院对程俊齐的亲子鉴定,自己养育了22年的孩子,突然被告知成为了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谁能接受?

二是,何小平送来的亲生孩子刘金心,俨然是个“废材”,酗酒成性,压抑、萎靡不振,感情失败,生活落魄,毫无上进心,在它看来,何小平能为刘金心购买婚房,如果不是孩子养成这样是不会送回来的,这明显是在帅锅。

这一切都是她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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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不能接受,但她也必须接受事实,虽然刘金心也想通过认亲改变自己的命运,可是这26年来太多事情发生变化,朱晓娟已经退休,每月只有两千多块钱,她的丈夫因为炒股也早已离婚,目前在上海工作。

想要改变命运的刘金心,恐怕要失望,因为能改变他的只有自己,自己必须改变恶习,上进起来,这才是最重要的。

好在刘金心已经长大,也懂事得多,从刘金心不想亲生妈妈追究何小平的罪就能看出。

我相信在亲生母亲的开导下,刘金心一定会重新振作起来,上进起来,但有一个事实不得不说,就是法律责任肯定还是要追究的,尽管困难重重。

首先当年河南高院为他们进行亲子鉴定的齐守文现在是河南高院政治部副主任,而当年的公安局长徐大刚却因为滥用职权、受贿等问题被法院判。

何小平是拐卖的罪魁祸首,却养育了刘金心26年。

但这一切,都因为当年何小平把刘金心作为“镇命”工具来养而抱走埋下的祸端。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却又是一个无可奈何的故事,几乎每个人的一生都因拐卖而改变。

你有什么想法,留言讨论一下,欢迎关注李阿冰。

仔细看了相关新闻报道,里面涉嫌较多法律问题,但是最悲惨的还是被分离了26年的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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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22年前,因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纸亲子鉴定,朱晓娟从河南开封领回失散3年多的儿子;22年后,重庆警方的一纸亲子鉴定却告诉她,四川南充的刘金心才是她真正的亲生儿子。 朱晓娟瞬间崩溃了。 谁能抵挡悲剧,但这比悲剧更悲。本来找个保姆带儿子,不料儿子被保姆偷走;本来有可能找到儿子,不料一纸亲子鉴定让她找了个假的;本来是保姆寻找儿子亲生父母,不料却捅出天大的秘密,她22年来一直错养着别人的儿子。

轩逸箐风铃语:命运的玩笑有时就是这么曲折离奇!第一,保姆偷走主人家孩子自己收养是否犯罪?《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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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逸箐风铃语:命运的玩笑有时就是这么曲折离奇!第一,保姆偷走主人家孩子自己收养是否犯罪?《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说只要让孩子脱离其监护人或者家庭的就构成刑法规定的拐骗儿童罪。保姆在26年前到朱晓娟家做保姆的时候,将主人家孩子偷走然后自己抚养长大。

尽管保姆把偷的孩子像自己亲生孩子一样养大,但是仍不能遮掩其拐骗儿童罪名的成立。

第二,为什么不是自己儿子,而朱晓娟22年前却拿到了确认母子关系的鉴定书?朱晓娟的痛苦源于22年之后才知道自己花了三年找回儿子是假的,而真正儿子26年后才得以相认。

朱晓娟之所以认定22年前养大的孩子是自己亲生儿子就在于当时医院出具的亲子鉴定书表明两人具有学血缘关系。明明不是母子,为什么会得出两人是亲生母子的鉴定书?

有人说是医院当时血样出了混乱,也有说当时医院出现了错误操作。但不管怎么样,当时肯定有那个环节出现了纰漏才导致这样悲惨的结果发生。

朱晓娟完全可以起诉当时的亲子鉴定机构,追究因为鉴定报告错误而导致的误会结局。

第三,错过的这么多年母子情怎么处理?这件神奇的乌龙事件发生后,我想最悲伤的莫过于朱晓娟和真假儿子。无论怎样,朱晓娟养大“假”儿子22年事实不假;而亲生儿子过去26年已经被当时的保姆引导进入一条并不成功的道路上。

搁在谁身上谁都很伤神。一边是养大的儿子突然不是自己亲生孩子后,怕孩子伤心;另一边,亲生儿子对自己的不理解和过分敏感。这本就是无解的题。多一个儿子意味着要多一份负担和责任,而这对已经离异退休的朱晓娟而言并非好事。你们看呢?

保姆偷子26年还回不成器儿子,亲妈怒怼:这是甩包袱。对此事你怎么评价?

99随便语:“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一字之差,将有可能使保姆何小平逃脱法律的惩罚!

【首先必须提醒读者,这起案件中的保姆何小平,依据法律规定并不构成拐卖儿童罪,她的行为构成的是《刑法》中的另一项罪名,拐骗儿童罪。】

事件:26年前保姆偷走1岁幼儿,26年后将长大后孩子送回

(1)1992年6月,保姆何小平将重庆市民朱晓娟的儿子,1岁零3个月的刘金心偷走,并返回位于南充李渡镇的老家,谎称是自己的孩子。

(2)26年后的2018年1月,何小平声称自己受电视相亲节目触动,主动向警方投案,随后找到朱晓娟,将已经长大成人的刘金心,“送回”自己生母身边。

(3)然而,朱晓娟却怀疑何小平的动机不纯!

已经27岁的刘金心,染上了酗酒的恶习,有胃病,后脑袋上的头发已经白了,由于生病常年吃药,身体虚胖,手会发抖,而且没有上进心,整天萎靡不振……

(4)朱晓娟希望启动对何小平的追责,已向警方提供材料,称何小平涉嫌拐卖儿童罪,目前,该案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这起案件特别波折,其中还涉及朱晓娟在22年前误认另一个被拐儿童,此文暂不讨论。仅讨论保姆何小平的刑事责任。】

保姆偷子26年还回不成器儿子,亲妈怒怼:这是甩包袱。对此事你怎么评价?

99随便观点:

第一,保姆何小平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如何定性?

到目前为止,很多网友误认为,保姆何小平当年偷走孩子的行为,是拐卖儿童罪,但其实这是错误的观点,何小平的行为,应当构成拐骗儿童罪。

一字之差,差异却非常大。

简单说,拐卖儿童是重罪,而拐骗儿童罪相对较轻,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也轻微许多。

(1)两种罪名的最大区别是,前者必须以“出卖为目的”,后者虽然也实施了拐走儿童的行为,却不是为了出卖,而是为了收养,奴役等目的。

(2)两种罪名的量刑差别很大,前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可处死刑”;后者“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何小平当年拐走年幼的刘金心,并不是为了出卖,而是因为自己的孩子死了,想偷一个孩子自己养,所以,她构成的是拐骗儿童罪。

第二,何小平的追诉时效问题,恰恰是一个法律难点!

【这一节是法律分析,比较枯燥,没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跳过。】

目前,朱晓娟已向警方提出追责要求,警方也已经立案处理,但由于该案的特殊性,在法律上依旧有一个疑难点,有待商榷。

(1)犯罪行为有追诉时效的法律规定。

一个人的犯罪行为,并不必然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犯罪行为发生后,已经经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间,那就不能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何小平的犯罪行为,经过多少年不再追究责任呢?

10年!

由于拐骗儿童罪的最高刑期为5年,根据法律规定,最高刑期为5年的犯罪行为,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即,经过了10年,何小平就不应当再被判刑。

(2)何小平的追诉时效,应当怎么算?

何小平偷孩子的行为发生在26年前,如果以这个时间点,作为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哪怕何小平构成拐卖儿童,也已经过期,因为,拐卖儿童罪的追诉时效也只有20年。

但笔者认为,何小平的追诉时效期限,应当从刘金心长大到14岁周岁时起算。

理由如下:拐骗儿童罪虽然是行为犯,但何小平的犯罪行为是“连续或持续状态”,依据法律规定,这一类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应当从犯罪终了之日起算。拐骗儿童罪的客体,应当是14周岁以下儿童,故这起案件应当从刘金心长大到14周岁时开始计算。

(3)如果是拐卖儿童罪,何小平应当被判刑,但换作拐骗儿童罪,何小平有可能逃过法律惩罚!

现在是2018年,刘金心已经年满27岁,也就是说,距离刘金心长大到14岁,已经过去13年。

假如是拐卖儿童罪,追诉时效20年,何小平该被判刑!

假如是拐骗儿童罪,只有10年,何小平恰好能逃过制裁!

第三,考验警方和检方的时间到了,保姆何小平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极大痛苦,如果不对其惩处,实在不公平。

保姆何小平有罪吗?

当然是有罪的,由于她的罪恶,一个家庭破碎了,作为母亲的朱晓娟痛失孩子,经历那么多年的痛苦,中间还错误领养了另一个被拐儿童。

朱晓娟的委屈,你何小平不被判刑,就是天理难容。

作为被拐儿童的刘金心,他现在变成了一个“废人”,也是何小平一手造成。

事实证明,何小平没有教育孩子的能力,虽然她并未把刘金心出卖,而是自己收养,但刘金心的一辈子已经毁了,人生彻底被改写。

刘金心的灾难,你何小平不去坐牢赎罪,同样说不过去。

最后还有关法律的尊严,社会的正义,何小平拐走1岁儿童,这是明显的罪恶,假如何小平这样的人不受到惩罚,很可能这种拐骗儿童的行为,将更加猖獗。

犯罪者,让他得以受惩,是社会正义的体现。

关于如何解决该案的追诉时效问题,交给警方和检方去解决,相信总有解决的办法!

结束语:26年前拐走孩子的何小平,她必须受到足够的惩罚,她并不是良心发现,而是想甩包袱,这种行为丝毫不能减轻她的罪恶,就应当让她坐牢。

真是人心险恶啊!一个保姆因为自私偷了主人家的孩子,养了20几年。发现这个儿子不成器,顾鬼念再生:还孩子,明则良心发现,而实际的想法似乎也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保姆偷子26年还回不成器儿子,亲妈怒怼:这是甩包袱。对此事你怎么评价?

丧良心的保姆一岁多的儿子被新保姆无情地偷走,这个保姆可以说是罪大恶极。她的一时私欲,害了一个家庭的幸福。恶毒的人总是被人狠,尤其是那些丧心病狂的偷小孩的人,她们的罪行不可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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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过椎心之痛的母亲丢失爱子,这位母亲一定也是椎心之痛。几十年的思念,相信任何一个母亲都不会忘记自己的孩子。

26年的心路历程,生活也许刚刚平复,孩子被突然送回来了。这对这个家庭来说本该惊喜,孩子丢了二十几年,长大成人,虽没有成才,但毕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父母不应该也不能把他当成包袱,虽说他不成器。但能怎么办?家人更应该做的是要怎样改造他,虽说过程会很困难,但面对事实亲生父母除了接受还能怎么办。孩子是你亲生的,虽说你没有养他,但血浓于水,不能因为不成才就不管他的死活。一个丢失的孩子和弃婴沒有什么区别,幼童的丟失不怪孩子,只怪父母的监管不力。今天你子女的悲剧,是父母在他幻年时因为失职造成的,父母的过错就要父母来偿还!

保姆偷子26年还回不成器儿子,亲妈怒怼:这是甩包袱。对此事你怎么评价?

26年的心路历程,生活也许刚刚平复,孩子被突然送回来了。这对这个家庭来说本该惊喜,孩子丢了二十几年,长大成人,虽没有成才,但毕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父母不应该也不能把他当成包袱,虽说他不成器。但能怎么办?家人更应该做的是要怎样改造他,虽说过程会很困难,但面对事实亲生父母除了接受还能怎么办。孩子是你亲生的,虽说你没有养他,但血浓于水,不能因为不成才就不管他的死活。一个丢失的孩子和弃婴沒有什么区别,幼童的丟失不怪孩子,只怪父母的监管不力。今天你子女的悲剧,是父母在他幻年时因为失职造成的,父母的过错就要父母来偿还!

每一对父母都希望子女成才,但孩子的教育一半在于自己,另一半原因在于家庭教育。你的亲生骨肉,不能丢不能扔,只有自己担起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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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孩子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原因自己都要去管,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你生的。对于人贩子,应该“人人得以诛之”?大家好,我是尼木子。

比电影还荒诞的现实!如果说电影是想象力丰富的产物,编剧们尽可以天马行空打开想象力的翅膀,创造出无比离奇曲折荒诞的电影情节呈现给观众,无论给观众带来多么强烈的脑洞大开瞠目结舌的震撼效果!我们都不会当真,因为这是假的!这是艺术与现实的区别!然而现实有时往往更比艺术更荒诞更狗血更百折千回!即使世间最优秀的编剧都未必能编写出这么离奇曲折的情节!比如这个曾经轰动一时的保姆拐带主人孩子案件,26年后又为儿子寻亲,寻亲的结果又带来另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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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电影还荒诞的现实!如果说电影是想象力丰富的产物,编剧们尽可以天马行空打开想象力的翅膀,创造出无比离奇曲折荒诞的电影情节呈现给观众,无论给观众带来多么强烈的脑洞大开瞠目结舌的震撼效果!我们都不会当真,因为这是假的!这是艺术与现实的区别!然而现实有时往往更比艺术更荒诞更狗血更百折千回!即使世间最优秀的编剧都未必能编写出这么离奇曲折的情节!比如这个曾经轰动一时的保姆拐带主人孩子案件,26年后又为儿子寻亲,寻亲的结果又带来另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结果!

在看完整个案件的过程,我的脑海中不时闪现好莱坞大片碟中谍!整理整理案件可以拍一部80集的电视连续剧了!一个案子牵扯另一个案子,拔出萝卜带出泥!

剧情始终26年前的作孽让良心不安,拐带孩子的何小平踏上替儿子寻亲的赎罪之路,几经波折,终于找到了亲生母亲朱晓娟,然而当年痛失幼子的朱晓娟,却在失子三年之后找回具有河南高院出示的“血缘鉴定”的亲生儿子,结果在何小平寻亲之后发现自己真正的亲生儿子当年并未找到,自己找回来养的儿子其实是个赝品!面对养一个别人的孩子(这个找回的孩子又是谁的孩子)22年,突然不成器的亲生儿子又突然空降家里!要是我都会奔溃!一个烂摊子够烦了,两个烂摊子要命!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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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始终26年前的作孽让良心不安,拐带孩子的何小平踏上替儿子寻亲的赎罪之路,几经波折,终于找到了亲生母亲朱晓娟,然而当年痛失幼子的朱晓娟,却在失子三年之后找回具有河南高院出示的“血缘鉴定”的亲生儿子,结果在何小平寻亲之后发现自己真正的亲生儿子当年并未找到,自己找回来养的儿子其实是个赝品!面对养一个别人的孩子(这个找回的孩子又是谁的孩子)22年,突然不成器的亲生儿子又突然空降家里!要是我都会奔溃!一个烂摊子够烦了,两个烂摊子要命!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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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始终26年前的作孽让良心不安,拐带孩子的何小平踏上替儿子寻亲的赎罪之路,几经波折,终于找到了亲生母亲朱晓娟,然而当年痛失幼子的朱晓娟,却在失子三年之后找回具有河南高院出示的“血缘鉴定”的亲生儿子,结果在何小平寻亲之后发现自己真正的亲生儿子当年并未找到,自己找回来养的儿子其实是个赝品!面对养一个别人的孩子(这个找回的孩子又是谁的孩子)22年,突然不成器的亲生儿子又突然空降家里!要是我都会奔溃!一个烂摊子够烦了,两个烂摊子要命!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毁灭两个家庭,毁掉孩子人生的罪魁祸首!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制高点上对拐带主人孩子的保姆何小平进行惩罚谴责都没有什么问题!这是应该的,虽然在经历26年的良心不安之后的赎罪,并未消除儿子原生家庭的创伤!更关键的是,这个孩子的人生偏移了完全不一样的轨迹,准确的说孩子的命运本可以更好的——如果没有拐带,孩子会享受更为优渥的物质生活接受更好的教育!当然世间没有如果,只有结果!可以说,何小平算是毁了孩子一辈子,不要用她也养了孩子26年,也把他当亲生儿子对待这种理由为其开脱!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这样的便宜并不被能被世人谅解!当然找回来的刘金心本人并未想追究养母的法律责任!

承受两次伤痛:失去与失而复得何小平本人的忏悔赎罪算是告一段落了,然而对于受害者朱晓娟却还要面临N多的问题,真是可怜,受害人承受了第一次的失子之痛若干年之后还要再次承受失而复得之痛,很显然对于这个据说不太上进陋习满满的亲儿子朱晓娟是不满意的,难怪她会说:何小平这是甩锅!但是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啊,血浓于水,无论隔离多长时间,血缘关系是割舍不了的,我们能体会到朱晓娟矛盾痛苦的心理:不能放弃,又心有余力不足!该如何面对这命运伤痛!她还需要时间去化解。

保姆偷子26年还回不成器儿子,亲妈怒怼:这是甩包袱。对此事你怎么评价?

当然除了对亲儿子的忧烦之外,另一个更令其头疼且愤怒的事情是:河南高院出的那张亲子关系鉴定证明是如何伪造的!这个找回来的不是亲生儿子的儿子到底是谁的儿子?这又能牵扯出另一个家庭支离破碎的失子之痛!……

保姆偷子26年还回不成器儿子,亲妈怒怼:这是甩包袱。对此事你怎么评价?

拐卖儿童,真是个罪大恶极的造孽犯罪,破坏人伦家庭的同时,又很可能毁掉一个孩子的未来!严打重打都不为过!

保姆偷子26年还回不成器儿子,亲妈怒怼:这是甩包袱。对此事你怎么评价?

养了26年,如果是一般人,肯定不会舍得把自己辛苦拉扯大的孩子送给孩子的亲生父母。

根据新闻,现在送回,明显是保姆觉得孩子对她来说是个累赘,是个包袱。

即使现在送回,对于亲生父母来说,丢失了26年的儿子,也是一个极大的心理创伤,即使给再多钱也难以补偿的。

亲生父母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追责,保姆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一、由于事发久远,先来看一下还能不能追究保姆的刑事责任

1992年6月3日,南充市村妇何小平作为刚被聘请的保姆,走进朱晓娟位于重庆解放碑的家。七天后,她将朱晓娟1岁零3个月的儿子偷走。

也就是说,犯罪行为发生在1992年6月10日。

根据现行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本案至今已经26年,如果认为需要追诉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也就是说,是否需要追诉,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意见为准。如果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核准追诉,则保姆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适用哪一年的刑法规定

这里假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究保姆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我国对于刑事犯罪的法律适用有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那么本案适用1992年当时生效的刑法。

根据当年生效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拐卖人口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现行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可见现行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的处罚比当年刑法要重,因此适用当年的刑法规定。

三、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初雇主就小孩丢失一事报警了,同时警方也立案了,那么本案就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四、本案还有自首的问题。

新闻中提到,是保姆主动找到警方,说出事实真相,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可以从轻处罚,者也意味着法官也可以不从轻处罚。本案中,时隔26年才自首,早已物是人非,从轻处罚的可能性不大。

根据当时刑法的规定,第六十三条 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较重的,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保姆还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由于保姆偷走孩子,由此给雇主造成的损失,包括这么多年寻找儿子的差旅费、交通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首先保姆的勇气可嘉,敢于自首说出事情真相。其次保姆应受到的法律惩罚一个都不能少,最后就是劝大家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保姆何小平忏悔的伪装之下隐藏着更加险恶的用心。对待这种人必须重判重罚!二十多年前,保姆何小平因为一己私欲毁了别人一个家;二十多年后,打着忏悔旗号而来的何小平再一次把刀子捅在了这位母亲的心口上。

保姆偷子26年还回不成器儿子,亲妈怒怼:这是甩包袱。对此事你怎么评价?

“你偷了我的儿子不说,还把他养成这幅样子,现在觉得压力大了不想要了,就想甩包袱。”朱晓娟决定启动追责,追究何小平的法律责任。

何小平的自私不仅仅伤害了朱晓娟一家而且改变了刘金心的人生轨迹,这位生活落魄,感情失败,酗酒成性,几乎是一无是处的青年却因为内心的善良依然求亲生母亲不要起诉何小平。

说句不该说的话,如果没有何小平的再次出现,朱晓娟估计还能将错就错安安稳稳地度过余生。

倘若说当年何小平偷走孩子是在朱晓娟心口上捅刀子的话,那么22年前的一纸亲子鉴定让她从河南开封领回“儿子”盼盼,无疑是抚平了她心口的伤痛。

22年后,何小平带着“培养失败”的刘金心,打着忏悔的旗号又出现了。

同样又是一纸亲子鉴定,证明刘金心才是朱晓娟的亲生骨肉。

那个养了20多年的“儿子”盼盼并不是自己的孩子。而自己的亲生儿子刘金心又被何小平培养成了“失败品”,这不就是把朱晓娟的旧伤口重新撕裂开来又重重的撒了一把盐吗?

除了刘金心,还有那位同样无辜的“儿子”盼盼,他的人生也必将因此而发生改变。

当然这里面河南高院那份错误的亲子鉴定书起到了很大的误导作用,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但是,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那个保姆何小平,正是她的私心私欲造成了现在的一切。因为她一个人的错误行为,让几个人的人生发生了不可逆的偏转,这些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创伤更是难以抚平。

何小平拐卖人口的事实不容忽视,等待她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外,何小平还应当赔偿受害者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看看网友的呼声吧。

保姆偷子26年还回不成器儿子,亲妈怒怼:这是甩包袱。对此事你怎么评价?

这是高调寻母还子的保姆极端自私的恶果。何小平因为自己生育出了状况,通过扮演保姆他人拐卖孩子,给他人造成母子分离人伦悲剧。现在孩子出了问题,自己没有办法管教了才高调寻母送还,就是彻底甩包袱。大家认为我回答的对,请给我点个赞。我是执业律师,长期关注社会问题,有法律、社会等问题可以关注我的头条号!多多邀请我回答法律问题,谢谢!

这个保姆“不太冷”,偷了孩子26年又还回来,请问你知道当时给人家造成多少伤害吗?

保姆偷子26年还回不成器儿子,亲妈怒怼:这是甩包袱。对此事你怎么评价?

(图片来自题主配图,来自看看新闻,孩子幼年照片)

事件

保姆仅“入职”七天就偷走年轻母亲朱某的年仅一岁的儿子,真是一个“心机保姆”,网传偷孩子的理由是为了“镇命”。

据说该保姆是看了某节目,大受感动,自己的灵魂似乎得到了升华,她主动投案自首并且通过媒体的力量来寻找孩子的亲生父母。

疑点

据悉,丢了孩子的四年后,通过“亲子鉴定”找到的孩子竟然不是朱某的儿子,也就是说朱某一家养了一个“假”儿子,“亲子鉴定”的一纸文书其实是误判,他的亲生父母是谁现在无从考证。

这事情还是因为保姆的良心发现才暴露出来的。

朱某被偷走的亲儿子“失而复得”让她喜忧参半,喜自然不必说,忧在这个孩子没有成长好,态度低迷,不太进取,还有酗酒的习惯。

总结

保姆能够良心发现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多年来失去孩子的感受却是难以用金钱衡量,也很难通过保姆的行为而轻易平复。

偷小孩子,保姆算是“监守自盗”,她躲避多年后的自首会让她有怎么样的惩罚呢?

事件荒诞离奇却又是新闻中真实报道的,跌宕起伏堪比文学作品。

偷孩子的理由还疑似是封建迷信。

希望朱某亲儿子能改掉一些习惯,开始新的生活。也希望一家人和睦相处,慢慢培养感情。

我充分相信“亲妈”的说法,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不相信一个极度自私且无法无天的人在没有任何明显触疼下会幡然悔悟,洗心革面。更何况,被送还的孩子目前的状态充分说明“甩包袱”观点存在很大的可能性。抛开亲情不谈,客观上该送还行为确实增加了“亲妈”的负担,这是不争的事实。

做人不能这自私,你想要时把孩子抱走,根本不顾别人亲生父母有多痛。你不想要时找个冠冕堂皇的把一个“废掉”的孩子退还,也不顾这会给人家年老体衰的亲生父母带来多沉重的负担。无论你找多少冠冕堂皇的理由,客观利己都是不争的事实。从来只从个人角度出发本来就是自私,更何况你的角度一定对人有害。

此外,我极度同情孩子亲生父母,一个孩子三重伤:丢子、误养、废子被退还。欲养时子不在 ,力养时非亲子,无力养时又收到一个废掉的孩子。一生三次被捉弄,命运确实对其不公。

最后,胡延美律师想对被拐骗的孩子说:被当初不惜坐牢拐走你的“养母”当“包袱”甩,你该有多不争气,难道不感到耻辱吗?